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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四章 小区偶遇梁之宇  (第2/2页)
上没几个人有资格唱歌咯!”    孟凌霄一面切着菜,一面开心的回答。    瞪了孟凌霄一眼,田苗转身回到自己的卧室,气鼓鼓的画画,她画的是自创漫画,指望着等存了很多稿了,去找个漫画APP投稿,然而今天画的很不顺心,一张不好,扔了,另一张还是画不好。    本来想通过画画缓解情绪,结果,画了之后,心情更差了。    餐桌上,气氛十分奇怪。    孟凌霄一直在说话,林清月和孟繁海也有说有笑,只有田苗一人默不作声。    孟凌霄看着田苗,就觉得开心。    “你的心情特别好?”    田苗打量着孟凌霄,觉得他今天太过分了。    “还可以。”    他回答的时候,还露出迷之微笑。    饭后,田苗觉得待在家里闷得慌,于是简单收拾一番,往家门外走去。    “你干嘛去?”孟凌霄在她身后问道。    “出去散步。”    “我陪你去吧?”    “不用,你都出去溜达一下午了,我今天还没出过门,我自己去就好。”    “注意安全!”    现在才八点,在小区里逛逛,能有什么危险?还注意安全呢……切……田苗没理他,自己走了出去。    她直奔小区的人造小河。反正穿了长裤,也不害怕蚊子。    “田苗!”    田苗正在河边溜达着,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叫她。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田苗一愣,有些不敢相信地回头看去。    居然是梁之宇!    她没有想到,竟然会在小区里遇到他!    两个人的视线一交集,彼此都有一丝惊奇。    “你也住这个小区?”    梁之宇率先问道。    他看起来仍然是上一次见面时候的样子,帅气,但是带着几分严肃与清冷。    “是啊,我在这个小区住了快半年了。”    毕竟他也算是自己的上级,聊起天来没那么轻松的……    “我在这个小区住了快十年了,但从来没遇见过你。”    “你都是开车上班,我坐地铁,自然遇不到的。”    “早知道你也住这里,我就每天送你回家了。我记得你家庭住址写的不是这个地址啊?”    “我写的地址是以前的家。”    “哦。”    梁之宇打量着田苗,一时间也不知道再聊些什么。    “最近还好吗?”田苗轻声问。    “挺好,还和以前一样。你应该比在文景证券的时候开心多了,现在都成了大明星了。”    “以前也挺开心的。有你们这些同事。”    他怔了怔,想从这句话中读出点儿深层次的意思,但终于觉得自己是多想了,“走吧,咱们散散步,别光傻站着了。”    “好啊。”她下意识地想要拒绝他,但自己明明就是出来散步的,也没什么拒绝的理由。    说完,田苗低着头,迈步走了出去。    沉默。没有任何交流。    沉默了一分钟,田苗觉得气氛不对,赶紧没话找话:“你去过横竖影城吗?”    “没去过。”    “那里挺好玩的,以后你可以去看看。”    “去看你拍戏吗?”    “可以啊。”    梁之宇长出了一口气:“真是想不到,你居然说改行就改行了,如果你跳槽去另外一家券商,我会觉得更好接受一些。”    “那个时候,我以为没有券商会接受我了,去横竖影城跑龙套之后,新闻的热度很快下降了,我才知道,在这个世界里,我根本没那么重要,别人不会一直记着我的过去。当时如果坚持一下,先在公司忍忍,再跳槽去任何一家券商,应该都是不错的。”    眼神复杂地看了她一眼,他想说在这个世界上,也许你对别人来说并不重要,可是你在我的心里却是很重要的,但他只是问道:“那么……你后悔转行了?”    “当然没有后悔,我现在比以前赚得多多了。”    田苗一脸因祸得福地说道。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但是,女明星这个职业生涯,会不会不长?”    梁之宇欲言又止。    “不会。金融行业,尤其是投行部,不也是很短的职业生涯吗?亏我当时还以为这一行能做一辈子呢。做承做的时候,得一直出差,在客户那里待着,顾不了家。做承揽,又得有很广的人脉和能说会道的口才。不仅如此,还得考证,考注会,考司法考试,考保荐代表人,这个职业太苦了。”    田苗冷笑一声。    “并不是这样。”没想到的是,梁之宇却摇了摇头,并不同意她的说法,“起码金融行业能产生实际的价值,而演戏,都是虚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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