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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骷髅洞PK (第1/2页)
唐开余点点头。 “陈战那个孩子啊,其实是真的很不错。 我也不说别的,就说他老子吧,他老子现在当那么大的官,你看看,陈站又考上了军校,现在已经从军校毕业,直接下来就是军官了。 陈战以后在部队上的发展肯定会很好,前途不可限量。” 唐若不置可否。 陈战前途再不可限量,跟她好像关系并不是很大,当然了也有一点关系,以她家和老陈家的关系来说,陈战混得越好,有可能以后对她能够提供的帮助就越大,这个自然是不用多说的。 但是除此之外,人和人毕竟还是要讲一些感情的嘛,以唐若和范云现在的感情来说,并不是一个陈战就能够影响的。 唐若指了指外面的东西对她妈道:“妈,你快点把外面的那些东西拿进来吧,不要再放在那里了。 对了,刚才我还答应给马奶奶拿一点桔子的的呢,我现在帮她拿一点过去吧,好不好?” 去吧。 去吧。 不说老唐家的这些人怎么拿东西,怎么分桔子了。 再说范云。 范云也没有拿什么东西,直接就去了希刚家。 哦! 对了,他到希刚楼下的时候,顺便买了一个西瓜,这个季节,西瓜已经是稀罕东西了,毕竟已经到深秋了嘛,本地的西瓜早都没有了,现在出产的西瓜,一般都是海南来的,再不然就是云南或者本省天气比较炎热一点的地方出产的西瓜。 范云敲开了门之后,果然,只有李阳一个人在家。 李阳笑眯眯拦在门口:“哟……这是哪阵西北风把你老人家给吹来了?快请进,快请进。” 她的嘴巴上虽然说请进,但是手却依然撑着门框,并没有一丝一毫想让范云进来的意思。 范云跟她绝对不会客气的,直接用手抓住李阳的手腕子,拽到旁边,一闪身进了门,李阳见范云如此野蛮又不讲理,在后面抬起穿着拖鞋的脚,照着范云的屁股就踢了一脚:“你这个粗鲁的男人,抓得我的手生疼。” 范云嘿嘿一笑。 进屋,他把西瓜往茶几上一放,对李阳道:“李阳,水果刀呢?去拿水果刀来,我来切西瓜,切西瓜给你吃啊……” 李阳嫣然一笑:“这还差不多,西瓜刀就在茶几下面那个台子上面的,你看看,就在底下。” 范云摸出刀来,将西瓜切成两半,然后,两半又破成四瓣,接着再切成一小点一小点的。 切完之后。 范云自己捞了一块,一边吃着顺手又捞起一块递给李阳。 “来,大小姐,请吃西瓜,快尝一尝,这个西瓜特别甜,大棚西瓜来的,你看看,皮这么薄,里面的瓤这么红。” 李阳才不接他的呢。 李阳自己去茶几上面拿起一块。 她一边吃西瓜,一边看着范云:“哟,今天打扮的这么帅气,去哪里了?又去哪里给别人当伴郎去了吗?” 一句话倒提醒了范云,让他想起了那天去宁吉发家,替宁吉发当伴郎的事情来了,那一天他和李阳一起,一左一右,陪着新郎和新娘,很是走了一回红地毯。 当时。 有些人还开他和李阳的玩笑,问他俩的关系怎么样?什么时候可以发展发展,由伴郎伴娘变成新郎新娘。 这个问题。 相信李阳肯定想过。 因为。 当时有些人问这个话的时候,李阳的脸不由自主的红了,她的小脸红扑扑的,偷偷地瞟了范云两眼,范云当时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他只是一个劲儿的讪笑着,嘿嘿嘿嘿傻笑,那个态度,看上去倒也不像拒绝,反倒有几分默认的意思。 起码。 范云当时没有急于撇清自己和李阳的关系,说他和李阳只不过是普通的朋友关系。 其实。 对于李阳和范云两个人来说。 大家交往久了,什么事情都聊得来,又可以开玩笑,又能玩到一起,所以说,李阳对范云,心里是有很大的好感的。 这种好感,如果再放大一点的话,也可以说成是喜欢,应该说,李阳也是喜欢范云的,至于说这份喜欢属不属于爱,或许多多少少也有一些吧。 只是。 这个爱,目前来说看样子还是单方面的,李阳既不敢将这份爱太过于暴露地说出来,毕竟,女孩子还是更矜持一些,女孩子的面子更薄一些。 因为。 她已经不止一次的见过唐若了,她也知道范云是有女朋友的。唯一让李阳感觉到斩不断理还乱的的是,范云为什么不主动的追求自己呢? 起码,在他认识唐若之前的时候,在范云住在老李家那一段日子的时候,如果说范云对李阳表现出那么一些好感,并且主动的追求李阳的话,想必李阳绝对不会拒绝他的。 如果说李阳和范云谈恋爱了,那么李阳妈对范云的态度,或许多多少少也能好一些。 如果李阳和范云谈恋爱了,不就没有唐若什么事了吗? 当然了,这一切只不过是想当然而已,至于李阳妈对范云态度能不能有所改观,还要留待以后发展及考察。 李阳在看电视。 这会子电视上并没有播放连续剧,而是在插播广告。 插播一个卖小孩的感冒药的广告,也不知道广告中小孩的感冒药到底灵不灵,好不好。 反正。 播了再说。 现在的广告,很多都有夸大其词的说法,明明不过是一点儿混合了糖精的液体,非说可以治肾虚。 明明是用一些不知其名的东西掺杂混合,兑出来的东西,却说是鳖精。 现在的广告。 大部分根本就不能信。 做广告的人,一个个都是超级大忽悠。 不忽悠能行吗?不忽悠怎么卖东西给别人,让别人心甘情愿的掏腰包呢? 范云不看电视,他对李阳看的那些个肥皂剧不感兴趣,而是直接去了希刚的房间,打开了希刚的电脑。 打开电脑。 双击鼠标。 当沧桑又悠远的音乐响起时,那扇古老的石门仿佛穿越了千年的时光一样,缓缓打开。 进入游戏。 范云霍然发现,自己的那个人物,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升到了十六级半了。 大概应该是希刚帮他玩过一段时间吧。 当他登陆进游戏的时候,恰好身处于一帮白色骷髅的包围之中,其中有三四个拿着大斧头的白色骷髅迈着咔嚓咔嚓直响的脚步向他走来,一步步逼近,将他逼进了墙角,范云赶紧划拉着鼠标控制着自己的角色,从一大群骷髅中间穿了过去,期间还挨了几斧子,血条迅速降了下来,这时他赶紧按一下快捷键,喝了一瓶红药。 打怪。 打这些骷髅。 可惜的是范云的小火球打这些骷髅来实在是太慢了,通常情况下那种105点血的骷髅,他都要打上个十几下才能打死一只。 没效率啊。 没效率也得慢慢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一口吃不成大胖子,反正范云有的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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