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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七章 cao刀必割 (第1/2页)
第二百三十七章cao刀必割 天之内弱rou强食优胜劣汰,弱者的生存空间极为局促。 为争取更广的栖身之所,更多的修炼资源,弱者大多选择与强者签订契约。 而当所签订的契约一旦生效,其签订二者之间的关系,将衍变的十分微妙。 有的是相互间的利益关系,有的是相托生死的患难兄弟。 有的是卑躬屈膝的奴仆,有的则是沦为受人驱使的奴隶。 总之,谁掌握了契约烙印,谁就拥有着绝对的生杀大权。 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的生死关头,即便是再若小的生灵。 也不愿去,触碰那牵制命脉的契印。 相反,真正睥睨四方的强者,就算弱者主动巴结,也不愿与庸凡签订契约。 总之,天之内无论何处均已强者为尊! 试想,谁会愿意挂个拖油瓶四处闯荡! 毕竟,一个不小心挂的可是身家性命! 所以,但凡契约天之内大体分为六类: 第一类:血脉契约。 属血脉世家的传承印记,非嫡亲血脉无法继承,典型的传内不传外。 如萨千雪的请仙诀,契约是萨家先祖与五老仙签订的护法协议。 共存共荣,双方共同维系契约权,双方任意一方均有权解除契约。 第二类:灵魂契约。 这类契约与萨家的血脉契约相似,却无需指定的世袭血脉传承。 是灵与生灵间的通灵契约! 签订契约前,契约体灵,会对契约载体生灵,进行血脉评估。 无论什么生灵,只要血脉力量足够强大,方可征服契约体灵。 并且,灵对所选的载体拥有自主权,不符合契约的要求者将不被灵所任可。 当然,通灵契约也就无法进行。 只有当双方签订契约,生灵方可通过契约召唤,唤出契约灵体cao控并驾驭灵的力量。 但契约只能维持一世,无法后续传承。 除非,灵认同契约者的下一代或指定的继承人,并与其签订新的契约。 这个过程,外力无法干扰阻止! 而契约的载体却可以与一个或多个灵,同时进行契约,只要载体的血脉足够强大。 如巫马琪雅的御神合体! 第三类:传承契约,墨北玄与慕容娴雅之间便属于传承契约。 当契约签订后,墨北玄便可驾熟就轻的cao控传承者的力量。 传承契约虽也只能维持一世,但接受的传承却可福泽永世。 也就是说,墨北玄的木神诀与神之领域均可传承子孙后人。 除非传承者慕容娴雅自行收回,其他外力均无法中断阻止。 这个,就好比是老师清理门户的道理。 但接受者也可逆天改命反杀传承者,只要接受传承的人力量足够强大。 将传承者抹杀于世,世间则再无制约者! 第四类:共生契约。 这类契约酷似八拜结交,可两人或多人同时进行。 契约的过程需要歃血为盟交换精血,相比口头承诺则更具有同生共死的实质意义。 一旦契约生成,契约双方的神魂、神识、精神,均犹如一体双生。 两男为兄,两女为姊,阴阳合璧,一体双休! 共存共荣,同生共死,一伤具伤,一焚皆焚! 所以,但凡在天之内敢签订这类契约的无不是真正的生死之交。 第五类:协议契约。 这类契约在意义上,是建立于某种利益关系上的临时契约。 契约的印记掌控在双方手中,随时可以签约,随时也可以弃约。 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典型的合作手段,签订后可对彼此形成互约。 第六类:强制契约。 这类契约,属天之内最为阴暗冷血的霸王手段。 是典型的霸王硬上弓! 强者可通过力量镇压,强行与其他生灵或灵,签订不平等的契约关系。 被契约者,通常也被称之为“灵奴!” 不但自由受限,生死也不能自主任人宰割。 甚至,死后的灵魂也将受到契约者的cao控。 直至,彻底消亡或毫无利用价值。 强制契约,算是天之内强者们的专利与最爱。 目前,从那星月魔狼的举动上看,其与魔族将佐间排不出强制契约的关系。 争取自由,是灵奴毕生最大的夙愿! 天之内寰宇之大,无论哪种文明所发现的星际或许都是浩瀚中的冰山一角。 那鲜为人知的奥秘,还有待于各文明种族去发现与探索。 与以上六种契约共存的,还有很多天性迥异的古老契约。 而狼族的契约,就是其中最为古老,最独辟蹊径的一类。 血魂契约! 这种契约与任何契约不同,血魂契约是在血脉与神魂上同时打上生死烙印。 契约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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