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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同船合命 (第1/2页)
高县令发泄完怨气,心稍轻松了些。回到盛唐县后,他即开始其常的巡视与审案活动。 可他没料到,自己在武成玩失踪的结果,弄出了很多烦心事。首先他在那端期间为活动需要,打着武成县令的旗号,开了不少“白条”。本想等办完事后回武成县府再把这些公务支出由主簿处理。谁料到,他连武成县县衙都没进,就被“吏部”撤回原处,继续担任他的盛唐县县令。 麻烦就在这里。那些给高县令提供方便的债主,见高县令突然消失,就带着其所打的“白条”到县衙报案。 县尉看了这些白条后明确地说明这不属诈骗案,这些“白条”确实是当时的县令开的有效欠条。至于如何兑现,由现任县令决定。 结果呢?债主拿着欠条找郑明杰要钱。郑明杰呢?他看后说这些条子他们县县令的公务无关,纯粹是盛唐县县令的私人行为,他不管这事。 债主怒了,立即到金华府告武成县衙,婺州刺史这才知道自己的下边的县里竟出现自己不知道的况下用假调令换过两任县令。 这还了得? 刺史一纸密信飞到江南道按察使司马聪手中,他左看看,右瞧瞧地琢磨了婺州刺史的信许久,不知什么办才好。 司马聪犯难了。 别看他是一道之长,是个三品官,可其职务,表面上相当于今天的省一级,实际上只是一种检察监督之类的职务,非行政类管理权。 诸位可能觉得,象这类案件,只要去查办就行,或上奏到朝庭、吏部。让吏部严查就行。 问题是,如这样做,结果会是怎样?自己所管理的道里出现如此欺上瞒下的、伪造皇帝圣旨的案件,他能轻松么?这可是一件丢脑袋的事儿。 “这个郑县令真是麻烦的主儿,什么事非要弄大不可。”司马聪收到婺州刺史的密信后并没立即回复,而是发急信把刺史叫到道府,与其讨论如何处理此事。 “这可是严重的造假事件,应立即上报。”州刺史激动地说。 “你傻呀?”司马聪摇摇头:“这类事,你只去查办就行了,不要上报,不然上边一发现,就派大批吏部官员来查办。到时你也获失察之罪,被罢官。难道你想回家种地么?” 司马聪知道眼前的这位是通过科举中举并遇上好运平步青云的乡间放年娃。虽当起了相当于今天的高官的大官儿,却一点也不懂官场门道。 “是嘛。”刺史顿时一惊,刚才的激早消失的无影无踪:“那我们什么处理这事才好呢?” 好险哪。要不是这位道按察使提醒,自己冒冒失失地再向上写信的话,岂不撞上御史台与推事院的枪尖上? “你去找涉事的武成县与盛唐县,好好与郑县令与高县令谈,说明要害,让他们尽快处理好债主上告的事。否则对他们二人谁都没好处。” “行,我一定照办。”刺史这才明白官场的路太多,凭一时冲动去干,风险太大。 “还有,你也想办法把那些假调令取出来,销毁掉,不要留把柄。否则以后如被上面的人发现,易出事。”司马聪说。 “尊命。”州刺史没再说什么,笑着起行了叉手礼,就出来了。 这样,他也就亲自接见那些债主,答应一定协助把他们的钱给弄回来。 之后,他又去找郑县令,让他把债主的这些钱直接付给算了,反正这高县令也是带调令来这里的,县衙里的人也都承认了,不给不太好。 “这个,”郑县令面露难色:“我问过主簿,他说这类私人打的条子,不能乱接。” “但高县令毕竟是带着调令来的,凭调令可作为他在任时的办案支出,由县衙承担就行。” “那个调令,是真是假都难料。”郑县令说:“万一以后被视为无效,我乱支出,将来就被查的。” 刺史觉得郑县令说的不无道理,可这债务怎么办呢?如拒不付,那些债主告到洛阳,岂不引出惊天大案? “这事你自己看着办吧。”刺史很无奈:“记住,如拒不付,人家告到洛阳,就惊动朝庭,你我都完蛋。” “这我也知道。”郑县令心里也很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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