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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我愿意! (第1/2页)
,文娱之我的时代 “顶尖歌手、乐坛巨星,就是我对你的期许,也是工作室对你未来的安排。 这样的话,你愿意和我的工作室签约吗?”杨跃最后又微笑着问。 ‘我愿意!’ 万萱差点将刚才所哼唱的歌名脱口喊出。 好在她及时忍住了。 不然记忆里恐怕会多出一个近乎社死的羞人场面。 而稍稍冷静后,万萱更佩服杨跃了。 ‘他拿出《我愿意》这首歌,难道是料到了我听到这番话后的心理吗? 如果是这样,他也太厉害了吧? 他的音乐创作才华,恐怕要比世人目前所了解的还恐怖得多!’ ‘不过,他肯定不会无条件捧我成为顶尖歌手甚至乐坛巨星的。除非···他看中了我的美色。’ 作为一个漂亮得很有韵味的年轻女人,万萱还是有那么点自恋的。 而女人往往在这方面有比较富有想象力,此时难免就多想了那么亿点点。 “万萱小姐?” 突然间,杨跃一句呼唤让万萱脱离了想象。 理性回归,她深吸了口气,酥胸明显起伏了几下,便道:“杨老师这样的期许令我受宠若惊,如果工作室真是这样的安排,我当然很心动。 只是,合约方面对双方具体都有哪些要求呢?” 听万萱这么说,杨跃就知道她有意签约了。 只要是工作室的条件别太苛刻。 于是他对马菲菲道:“把草拟的合同给万萱小姐看看。” 马菲菲点头,直接从怀里拿出一份文件夹递了过去。 杨跃要签万萱是两天前的事,马菲菲当然早就准备好了合约。 万萱拿过文件夹,就和王佳瑶一起看起来。 她并非纯新人,跟艺冠签过一次约,有些经验。 王佳瑶则是税务部门的职员,本身是法律系毕业,虽然没考律师,却是懂得不少法律知识的。 这份合同的模板是之前飞燕律师事务所按照杨跃要求拟定的。 然后由马菲菲在上面添加部分具体内容,草拟而成。 内容并不是很多,两人一会儿就大概看完了,然后表情就变得很精彩。 因为这和周茜的合同一样,算是一份有对赌性质的合约。 并且在签约年限上堪称变态。 初次签约的年限就是十年! 须知,现在各公司即便签新人歌手,也都是五年。 一下子签八年、十年乃至二十年,那是二十年前才有的事。 甚至,现在很多歌手只要达到一线,就会争取脱离公司自己成立工作室,自由自在。 顶多是挂靠子某公司旗下,彼此也只是合作关系。 所以,仅看签约年限的话,即便万萱是新人,也是绝不可能接受的。 因为一旦签约后她被雪藏,这十年的歌手路就完了,甚至一辈子都没希望成为著名歌手。 然而,里面附加的对赌协议却除去了她的担心,并呈现出一个让她难以拒绝的条件。 对赌协议是: 五年内让万萱薇博粉丝上千万,并至少为其制作五首下载量超千万的歌曲! 如果能达到这个标准,她必定已是一线歌手,并且在一线歌手中都属于靠前的! 也即是说,她只需豁出五年青春赌一把,就能成为一线歌手,实现曾经的出头梦想! 看到这个对赌协议,万萱激动之余仔细想了想。 发现,从杨跃的成名之路,以及其所展现的惊人音乐才华,还有刚才拿出的那首歌来看。 故梦工作室完成这个协议的可能性极高! 不过,合同中除了初次签约年限变态之外,还有个同样变态的自动续约协议。 其大概内容如下: 十年之后,如果万萱薇博粉丝超三千万,获得至少一次金曲奖或者金钟奖,并至少有五首歌下载量超五千万,将和故梦工作室自动续约八年! 八年之后,不再有续约协议。 是否继续与故梦工作室签约,全凭万萱意愿。 也即是说,如果故梦工作室达成了续约条件,她将与之捆绑十八年! 她今年24岁,十八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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