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我的儿子路明非_第四十五章 古老之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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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五章 古老之歌 (第1/1页)

    从冰山归来的少年回到聚集地。

    他向众人们展示着他的新搭档。

    一位来自雪山的女神。

    和他预期的不一样,他们的眼中没有钦佩和崇拜。

    而是……恐惧和惊疑。

    仿佛少年……就是一个异类。

    少年觉得脖子有些发痒了,伸出手挠了挠,发现好像生出了一块……黑色的鳞片。

    之后就会理解吧,少年宽慰着自己。

    随后的时间里,反抗的种子开始播撒。

    而后有一天。

    少年扛着将一个庞大的尸体,放在聚集地的的中央。

    那是铸造之神的尸体,即使是死亡,其猛烈的气势也给割裂着空气。

    光是面对,就给人一种面部被烧焦的感觉。

    “有人愿意出来吸收他们的力量吗?”少年问。

    对力量的窥视者挤出人群。

    少年摇摇头。

    德高望重者着拄拐杖走出。

    少年没有点头。

    ……

    最后只剩下一对刚流浪至此的兄弟二人。

    哥哥警惕的看着众人,守护着弟弟,在这个食物匮乏的时代,不能高估人的品性。

    少年缓缓走到哥哥身前,看着兄弟二人,终于满意的笑了。

    他伸出手,像是太阳的余晖照进。

    “和我一同,改变这一切吧!”

    ……

    “你这是在唱什么?”

    路明非寒假回家,跑到公司里看了看近况,结果听见一边的老唐哼着古老的旋律,好奇的问道。

    “古老之歌。”老唐挑了挑他那标志性的下塌眉。

    “哪里学的?”

    “嘿嘿。”

    老唐冲着路明非得意的笑了笑。

    路明非好笑的说:“难不成是你自己写的曲子?”

    老唐不高兴了,把手肘放在桌子上,挺着身子说:“怎么就不能是我自己写的?”

    “好好好,是你自己写的,”路明非只能点点头:“不过你怎么创作出这种曲子的经历能分享一下吗?”

    老唐哼哼唧唧,觉得路明非有些敷衍,不过他还是说道: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能听到这样一首曲子,这应该是我天才般的音乐细胞在自动谱曲吧。”

    路明非一直在回想那个旋律,听到老唐的回答,有点问题啊,问道:“还有接下来的部分吗?”

    老唐的说:“当然有。”

    路明非将椅子转过来:“不用哼了,直接开始唱吧,我不嫌弃你。”

    “呵,让伟大的音乐家唐先生给你私人表演,不收你出场费就算了,还嫌弃。”老唐撇撇嘴,站起来走到房间中央。

    古老的幽鸣响起,是故去的亡魂齐齐歌唱,还是赞颂王的新生?

    不得不说,看起来没有丝毫音乐艺术天赋的老唐,唱起歌谣来,还是很富有感染力的。

    ……

    “明,我成功了!”一个古铜色的铁匠,对着进来的少年说道。

    然而时光穿梭,当年的兄弟二人已经长大成人,吸收了铸造之神权柄的他们,已经是这世间最伟大的铁匠。

    可少年依旧是少年模样。

    少年的身体上,大半部分已经被黑色而致密的鳞片所覆盖。

    少年听铁匠讲述之后,赞叹道:

    “众神的权柄居然被你们兄弟二人破解开来,真是了不起啊!”

    铁匠拉着他的弟弟单膝跪地,将一块青铜制成的板块呈上去,像是将裁决的剑献给王者。

    青铜灶火,言灵见王。

    青铜板上有一百一十八种不同的符号。

    “最多被拆分成一百一十八种吗?”

    铁匠拍了拍他的弟弟。

    这弟弟显得有些拘谨,但还是鼓起勇气说:“权柄并非单一,可以随意组合,甚至可以重复组合。”

    最后,兄弟二人异口同声的说道:

    “王啊,这一百一十八种,就是整个世界啊!

    为它取名吧!”

    这古朴而大气的民谣,由老唐的口中传出的声音演绎着。

    余音绕梁。

    路明非问:“还有吗?”

    老唐敲了敲脑袋,很可惜的说:“唉,我的音乐细胞,它罢工了,这就是太过天才的惩罚,上帝也会嫉妒我。”

    路明非把臭美的老唐赶出门后,觉得有点不对劲,琢磨了一阵子之后。

    他瞬间清醒。

    老唐唱的那首“古老之歌”,用的是龙文!?

    ……

    三峡大坝。

    巨大的工程已经持续了数个月,无数的人力物力都被调动着。

    “居然快完工了。”穿着军服的罗计有些震撼的看着周围。

    “是啊,原本预期最快也需要九个月,没想到居然缩短了一半。”国字脸男人也沉声说。

    罗计虽然脸色发灰,但眼神明亮:“他们为了抢修外坝,日以继夜的忙碌着,累了倒在一边地上就睡,醒了就继续加入大坝的抢建。”

    曼斯龙德施泰特教授沉默了,在这里呆着的四个多月,他一直被深深震撼着。

    他头一次觉得,凡人的力量可能……并不比混血种差。

    “教授,”身边的卡塞尔毕业生塞尔玛说:“这就是金帝城吗?”

    “是的,根据龙族秘史,这是一座建立在两千多年前的城市,被摧毁于一场大火,后来又被巨浪吞噬,现在埋藏在这座大坝之下。”曼斯教授讲道。

    国字脸男人说:“诺顿吗。”

    “是的,青铜与火之王,所谓的金帝,在你们国家古代,西周之前很多朝代里,金指代的就是青铜。”

    “所以,青铜与火之王就一直在我们这里睡了几千年?”罗计自语。

    曼斯摊手,摘下嘴角的雪茄:“这我也不知道,我们想要弄清楚龙族做了什么?就先得弄清到底什么是龙,它们和人类之间的关系。

    光靠猜想是没有用的,我们只有抓到一个活着的龙王,才有可能解密。

    现在机会来了。”

    众人看一下他们身后的那台近百米的巨型机械装置,这个机械装置只有机械臂,以及维系装置组成。

    它的主要建造功能和目的,就是为了将水底下的那座城市直接取出来。

    “为了防止取出时出现意外,我们有两套以上的措施,”罗计说:“我最希望的是一次成功。”

    “祝佑我们吧!”曼斯狠狠抽了一口雪茄,丢到一边的垃圾桶里,转身和其他人一同准备开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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