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一十四章 百鸟朝凤 (第2/3页)
很清醒的说道。 “嗯!知道就好!”凤北幽说。 接着又说道:“这些不要讨论了,今天先休息一下,明天我带你修行。” “好!”陆云听到凤北幽要亲自带他修行,很有干劲。 于是从第二天起,凤北幽开始亲自带着陆云修行。 时光飞逝两个月的修行生活很快过来了,陆云的境界又稳固了不少。还有陆云发现他现在涅槃火咒用完后,恢复时间从十五天减少到了十四天,虽然只是少了一天,也让陆云兴奋不已。 而此时五言也已经好了七八成了,预计再过一个月应该可以恢复如初了。只是最近五言的心境不算太好,下山半年左右连续两次大伤,让他有些郁闷。 这一天陆云找到五言说道:“恢复的怎么样?” 强打精神的五言说道:“没什么了!再有一个月就能好利索了,我们可以走了。” “还是等你好利索吧!往前不一定还会遇到什么呢?”陆云安慰着他说。 五言这时想了又想说道:“我跟北幽娘娘回山吧!总感觉我这个境界总是在拖累你,我回山好好修行,等真正能帮上你时再下来。”说完低头不语了。 他这么一说,陆云有些拿不定主意了。就在前几天小水灵也曾垂头丧气过,也是因为境界低抱怨寸步难行,如今五言再次说到这个。 往前的路真的不知道会怎么样,他与小水灵都感觉境界低微很吃力。小水灵还好点,那么就目前五言的境界来说,确实存在很多危险与变数。 怎么办?让他借机会跟北幽娘娘不失为是一种选择,而且还是上上之选。自己都自顾不暇,怎么能照顾好他呢? 这时小水灵出来说道:“我觉得五言应该回去,外面太危险了!” 陆云听完小水灵的话,并没有表态,而是问五言说道:“你真心想回去吗?” 五言点点头说道:“我已经想了很久,这样下去只能成为你们的累赘。”五言说的心酸又无奈。 “你先别想着连累不连累的事情!你就真心说到底想不想回去?”陆云似乎对刚刚五言说的答案并不满意,认为那不是他的真心话。 五言咬咬牙最后下定决心说道:“我回去!等我再下山时绝不会像今天这样,处处都是你们的累赘。” 五言的本心是不愿意回去的,但这段时间自尊心受到了严重是创伤。自从下山后经历最重要的两战,没有一战自己能够全身而退的,而且都受了很重的伤,每次都要休息伤两三个月,妥妥的是一个累赘。 这对于一个处处要强的五言来说,从内心深处是不能接受的。如果再往前走还是这样,还不如尽早回山认真修行,早日提高境界。等有一天真正有了实力再下山与陆云为伍,再助他一臂之力。 陆云见他已经拿定主意了,自己也不再纠结,他知道以目前的自己的能力而言,也确实无法保证他的安全,既然如此他愿意回山就让他回吧。 “好!那我们明日就动身回山。”这时凤北幽的声音由远及近,跟着她的人出现在了他们眼前。 陆云说道:“娘娘那五言就交给你了。” “嗯!回去也好!”凤北幽说完这几个字又走远了。 剩下来是时间,五言也没再说话,虽然要分别了。但五言此时此刻也没觉得有任何的留恋。他似乎马上就想回到山上,然后举起手中剑cao练起来,在不久的将来赶上陆云甚至超过他,也能够站在他面前给他遮风挡雨。 陆云不算太懂他,甚至这半年来相处下来更多感觉到的是有那么一点点陌生。五言已经不是小时候的样子了,似乎多了很多傲气与意气风发,但也多了很多偏执,还有一些冷漠与特立独行。 难道小时候他就是这个样子吗?是不是自己从来就没真正了解过他,只是一直把他当成弟弟,陆云这样想着。 小水灵这时觉得气氛有些诡异,两个都不说话难道不觉得尴尬吗?小水灵这时说道:“你两个倒是说话啊!” 这时陆云才感到场面有些尴尬,他起身对五言说道:“你先歇着,我周围看看,为你们备点东西。” 其实现在已经是南方的十二月份了,虽然这里不下雪但,山上也没什么了,他们刚来的时候正是收获的季节,天天都有各自特产吃。 小水灵这时对五言说道:“要不我们也去吧!一起在周围找找!” “好!”五言提起精神跟着陆云与小水灵来到山里。 这时三人才算是找到了曾经一起的感觉,似乎在一瞬间才是他们是三人的本初。三人暂时忘掉一切,满山找着松子与核桃这些坚果。 到了晚上回去的时候,每人都弄了一大堆,挑好的分拣出来,陆云与五言各带一些都要上路出发。 这些做完后,晚上三人弄了很多吃食,一些送给凤北幽。剩下的哥三个做在一起,一起开心的吃了顿晚餐。 到了夜里小水灵说道:“陆云去看天河啊!今天天很好的。”到了这几个季节已经很少下雨了。 不过陆云却说:“我们这里不算太开阔,看不到,除非去山顶,猿公猿婆在那里呢?我们去不了。” 不过陆云转念一想说道:“有个地方可以,鹰王那里有个天然的石台,我带你们去那里。” 说完兴致很高的起身就往外走,五言与小水灵跟上。这次他们几个人的状态都不错,登上去自是不在话下。 只是路过猴界那里时,跟猴界打了声招呼,这猴界也知道上次百鸟朝凤的事情,而且他就在其中默默观望着。他也知道了陆云羽族小主的身份,自然是客客气气的让他过去了。 其余更没什么麻烦了,很快到了鹰梵这里。鹰梵很早就感应到他们的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