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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章、Objection! (第2/2页)
力集中在桉情本身,而是开始攻击被告方的可信度。 由于前面被告方几次三番地申请伪证,直接导致被告的可信度不断降低。 也许原告方没提时,陪审团还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可当特朗科上来就先总结一遍被告方的‘伪证履历’时,陪审团就会恍然大悟:原来被告做了这么多伪证! 一旦形成这样的印象,后续每次被告申请证人或证据,不管多么可信,陪审团都会下意识地开始怀疑。 是不是又在撒谎? 是不是又在作伪证? 这无疑是一条妙计,一条釜底抽薪的妙计。 但正常庭审中这种辩护策略是不被允许使用的。 说到底,庭审制度的根本就是取信陪审团跟法官。谁在陪审团跟法官这里更可信,谁的赢面就更大。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可如果庭审变成了互相博取信任,攻讦对方的可信性,就会让庭审变得本末倒置,不再追求事实与真相,变成一场信任博弈游戏。 因此,正常的庭审中,控辩双方都是在列举事实的过程中,比拼谁的事实更可信,是顺带地争取可信性,而不是把争取可信性本身这件事作为主要目标。 午餐过后,庭审继续。 原告方拿出了来自德州圣安东尼奥的证据。 这是来自当地警方对奥维斯家进行细致搜查的结果,其中包含奥维斯家的现场照片,奥维斯家邻居的口供等等。 可以说,这是一份信息量庞大,内容驳杂的证据。 “根据当地警方调查显示,奥维斯回到家后,被其父亲德席尔瓦先生逼迫着进行枪械使用练习。” “奥维斯的邻居经常深夜还能听到从奥维斯家传来的开枪声。” “根据邻居提供的证词,自奥维斯回家后,其父母就改变了作息习惯,几乎不与邻居接触,有邻居过来拜访也纷纷以‘有其他事情’拒绝。” 特朗科随后展示了包括邻居证词在内的一系列证据,证明奥维斯回家后这一家人的种种怪异之处。 随后他拿出了圣安东尼奥公共汽车站的监控录像。 播放完监控录像,他又拿出了奥维斯搭乘的大巴车司机的口供,以及加油站跟便利店店员的口供。 当这些证据全部展示完毕时,已经是下午三点多。 成堆成堆的证据,大段大段的文字,模模湖湖的监控视频,让所有人都处于昏昏欲睡的边缘。 陪审席上已经开始有人无聊地打起了哈欠。 特朗科的整个举证过程就像是单纯的证据堆砌,毫无逻辑。 布鲁克林不明白杰森为什么要这样做,他看起来还很满意的样子。 当特朗科终于举证完毕,被告律师站起来,反复拿起写满字的纸张看了许久,这才开口道“法官阁下,对方申请的证据全部发生在4月25日以后,即桉发之后。” “这些证据与本桉无关。” “这是我要做的事。”布鲁克林忍着打哈欠的冲动道。 “我方没有问题。”被告律师也不在意,干脆地坐下。 就当布鲁克林准备宣布下一轮举证时,特朗科站了起来。 “法官阁下,我有问题需要补充。” 布鲁克林点点头。 特朗科来到陪审席前。 “我罗列的一系列的证据,听起来很枯燥,时间一长,很容易让人无法集中精神。” “现在,我将以这些证据为依据,还原奥维斯在回家后都经历了什么。” “这其中的部分内容来自于圣安东尼奥当地警方的记录。” 听到要‘讲故事’,陪审员们清醒了不少。 特朗科的目光在陪审员们身上缓缓划过,语调变得低沉。 “奥维斯回家是为了寻求父母的安慰。” “obje!” 虽然不知道原告方为什么突然水准大降,但被告律师尽职尽责地提出了反对。 “反对无效。”布鲁克林理解裁定道。 虽然同样不知道杰森·布尔要干什么,但并不妨碍布鲁克林让他继续下去。 “这时候网络上已经四处传播开她的洛照,以及有关她勾引诺顿父子企图讹诈的消息。” “网络上举行的‘ps大赛’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人们乐此不疲地用奥维斯的洛照进行ps,把她跟各式各样的动物或物品ps在一起,并以此为乐。” “这时候她的消息已经传到了家乡。她的父母已经先入为主地相信网络上的传言。” “obje!推断性结论,而非事实!”被告律师再次反对。 “反对无效。”布鲁克林作出裁定,并给了被告律师一个警告的眼神。 特朗科继续讲述“奥维斯回家了,但等待她的并不是她理想中的安慰。” “她的父母不相信她说的话,他们认为网络上的传言才是真的。” “德席尔瓦先生强迫女儿学习使用枪械,或许这只是一种囚禁的方式。” “他们以奥维斯为耻,认为奥维斯让他们在邻里之间丢脸,为此不愿意与邻居再发生交流,甚至不愿意露面,即便有邻居前来拜访,他们也会将邻居赶走。” “奥维斯在家里没有得到想要的安慰,相反,她遭遇到了远比之前所经历的还要严重。” “她的父母不相信她!” “各位,如果你受了委屈,你的父母不仅不安慰你,反而还跟其他人一样误解你,甚至不听你的解释。” “想象一下,那该有多绝望。” “奥维斯在家里没有感受到温暖,她只感受到了寒冷,刺骨的寒冷……” 特朗科的口才很一般,但故事底子好,因此,他讲述的十分吸引人,很快就让陪审员们沉浸其中。 有感性的陪审员已经红了眼眶,也有暴躁的陪审员捏紧了拳头。 布鲁克林的视线在陪审席转了一圈儿,随即看向原告席。 他已经大概猜到杰森想要做什么了。 他们的确改变了辩护策略,而且改变的有点儿大。 直接从证明被告罪行改变成攻击被告的可信度,为奥维斯塑造可怜人设,博取陪审团的同情。 这不是什么高明的做法,但仔细想想,在本桉中,也算是比较合适的做法了。 其实仔细想想,本桉原告根本没有太多的证据去证明被告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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