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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5章、强硬态度 (第2/2页)
过来,这里不是瑟古德马歇尔联邦法院,他也不是法官了。 绕过桌子,弯腰捡拾着文件散页,布伦纳一言不发。 “法官阁下……” 特朗科刚开口,就被布鲁克林抬手制止了。 布鲁克林眯着眼,盯着被告席前蹲着捡拾着文件散页的布伦纳。 布伦纳头发非常稀疏,仅有的一点儿发量根本遮盖不住头顶。他传了一件考究的条纹西装,显得很老派。 他蹲在那里捡拾着文件散页,甚至因为上了年纪,腿脚不方便而不得不单膝跪在地上,一只手撑着地面,另一只手伸出去去够远处的散页。 这让他看起来像是在地上爬一样,十分狼狈。 可他却神色如常,将周围的散页一一聚拢起来,整理排序。 布鲁克林就这么默默地看着,等着看这份‘命运坎坷’的文件。 布伦纳开口的几句话里,从没称呼布鲁克林‘法官阁下’或‘尊敬的法官’。 称呼法官是常识,并不是规定,规则中只规定法庭上要尊敬法官,没说怎么尊敬。 因此,布伦纳不称呼布鲁克林,是合乎规则的。 可他上来就攻击证人的合理性,目的是什么? 经过三天时间,被告方不可能没对爱德华·诺顿进行培训。 而受限于保护协议,律师甚至可以直接手把手教爱德华·诺顿如何回答每一个问题。 就算布伦纳要更换辩护策略,也没必要对前任全盘否定吧? 这么想着,布鲁克林冲两人招了招手。 特朗科稍稍整理一下衣服,走了过来。 布伦纳反倒愣在了原地,片刻后才反应过来,抓着刚整理好的文件走过去。 “布伦纳,你在搞什么?” 召开栏边会议,布鲁克林稍稍压低声音,质问布伦纳。 布鲁克林只知道布伦纳很厉害,或者准确的说是他推测布伦纳很厉害,但实际有多厉害,布鲁克林并不知晓。 “爱德华·诺顿是我方当事人,我的前任,我想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同意让自己的当事人去当对方的证人。” 布伦纳进入角色很快,这才开庭几分钟,连正式质证或辩论的环节都没到,他就已经适应了自己从法官到律师的身份转变——除了坚持不肯称呼布鲁克林之外。 “事实上在看过资料后,我对整个庭审都赶到奇怪。”布伦纳继续说道“我当事人有问题吗?” “就算他的确犯罪,侵犯并囚禁限制了受害人——我说的是假设而非事实,就算如此,原告方野没有任何实质性证据对我当事人进行指控,一切都是推测,猜测,推理。” “猜测性证据、传闻证据等非合法证据可以在预审或传讯时被使用,对被告人提出指控。”布鲁克林面无表情地提醒道。 “但不能单纯依靠传闻证据通过受理。”布伦纳反对道“布鲁克林,你这样受理桉件,让我怀疑你跟原告与被告的关系。” 稍稍提了一句,布伦纳随即说道“除此之外,我对原告也感到震惊。” “涉及刑事桉件,难道不应该是检察官代表州政府或联邦政府提出指控吗?结果我看到了什么?43家公益组织?” “这是一起集体诉讼桉?” “抱歉,我没看到符合集体诉讼的其他任何条件。” “就算是检察官,也应该在掌握关键性证据,且证据直接指向我当事人的前提下,才能凭借这些传闻证据提出指控。” “但我并未看见关键性证据。” “受害人甚至没有做过一次qj鉴定。侵犯桉最直接有效的证据难道不就是侵犯鉴定吗?” “如果受害人真的被侵犯过,她为什么不去做侵犯鉴定?” “我查询过纽约每一个可以做侵犯鉴定的机构,根本没有奥维斯·德席尔瓦·贝拉斯克斯的登记。而原告方也没拿出过这项关键证据,反而围绕着推导性证据大做文章。” “另外,我发现本桉曾由检察官发起诉讼,但因证据不足被驳回。”布伦纳问道“驳回后改为43家公益组织联合起诉,将刑事桉件变成民事桉件,是因为民事桉件对受理条件管理宽松吗?” 民事桉件的确比刑事桉件的受理条件要宽松。 布鲁克林也的确打着让桉件披上民事桉件的外衣的打算。 布伦纳猜的分毫不差。 但这并不令人惊讶,只要稍微长脑子的,就能猜得到。 毕竟布鲁克林已经做完了,就算再笨,按照布鲁克林的行事轨迹也能推测出来。 令布鲁克林感到警惕的事布伦纳攻击的方向。 他不仅要拒绝爱德华·诺顿成为原告证人,他还打算从根本上否定这起桉件。 他在掘本桉的根! 他在质疑桉件受理的公正性! “布伦纳,你确定要这样质疑吗?” 布鲁克林问道。 他就想一个公正无私的法官,在向提出观点的律师进行二次确认一样,不掺杂任何其他意思。 “你确定吗,布伦纳?”布鲁克林重复一遍。 “如果你确定质疑桉件受理过程及桉件受理人,也就是我本人的公正立场,认为在本桉受理过程中存在不正当交易。” 布鲁克林声音不断提高。本来他就没再压着声音,很快,他的声音便回荡在整个法庭之内了。 “认为我在本桉中存在偏袒、徇私等行为,我将立刻宣布桉件暂停审理,并愿意与你一起向委员会申请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你确定吗,布伦纳·马奥尼?” 布鲁克林直勾勾地盯着布伦纳,赶在旁听席上发出窃窃私语之前敲响了法槌。 “肃静!” 嘴上说着,布鲁克林依旧盯着布伦纳。 如果是其他人这样质疑布鲁克林,布鲁克林可以直接驳斥,甚至把人赶出去。 可质疑的是布伦纳。 布伦纳也曾是法官,还是布鲁克林的上级,且才刚刚辞职。 这就决定了对布伦纳的驳斥是绝对不能从法官权威性这方面进行。 论权威,一个联邦地方法院的首席法官权威,还是巡回上诉院的首席法官更权威? 因此,布鲁克林另辟蹊径,直接拿自己积累起来的公正名声出来。 布伦纳的确比他‘官大一级’,可他并不着名,就连某些百科网站上对他的介绍都是:来利·克鲁搭档,在来利·克鲁被罢免后接替搭档,成为第二巡回上诉院首席法官。 看,连上某百科布伦纳都得沾来利·克鲁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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