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始皇嫡子,诸天升级成神_第三零一章 主动的邀月,吐蕃亡国,元国惊!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三零一章 主动的邀月,吐蕃亡国,元国惊! (第1/2页)

    大秦:始皇嫡子,诸天升级成神战国大秦第三零一章主动的邀月,吐蕃亡国,元国惊!

    光明顶下!

    正如陈松所言。

    在赵敏的统领下,元庭的众多武道高手,还有数万兵力包围了光明顶。

    灭绝一脸愤怒的道。

    在她的神念探查下,如同当日的武当山一样,光明顶之下已经埋伏了不知多少的人。

    如若正道宗门没有任何准备,绝对会被杀得一个措手不及。对于元庭而言。

    无论是明教还是正道宗门都是他们视之为眼中钉的存在,如果能够—网打尽,那自然是再好不过。

    不过。

    现在正道宗门有所准备,元庭就是想要灭他们也不会那么简单了。

    ......

    明教大殿!

    陈松来到赵玄的身边,恭敬道。

    赵玄点了点头,目光向着大殿内展望了过去。

    大殿内的众人全部都落入了他目光注视之下,目光所过,这些明教之人无不低着头,不敢直视。

    对于赵玄而言,对于大秦而言。

    之所以会来此明教,可不是单单为了一个宗门,一个小小的宗门,根本不值得赵玄亲临。

    赵玄想要的,乃是明教在元国掌握的起义军。

    有着明教掌控起义军的配合,对于大秦灭元的助力不小。

    杨逍率领着明教弟子,恭敬的跪在了大殿之中。

    在元国的江湖上,他们这些人或许都是有所名望的存在,实力不弱,但在实力震慑天下的秦殿下面前,他们宛若蝼蚁。

    「我明教无法抗衡元庭之势,各地起义军都在暗中隐藏,只能给元国造成一些小影响,但分布各地的人数不低于十万。「

    「如今有大秦为依仗,元国各处的起义军必可更有信心,无惧暴元。「杨逍一脸激动的说道。

    赵玄缓缓说了一句,凝视着杨逍:杨逍立刻心中忐忑的道:

    赵玄缓缓开口道。

    收服明教的意图,赵玄也没有任何的掩饰。

    杨逍他们是聪明人,大秦为何会来明教,他们应该都猜得出。

    杨逍还有许多明教掌事之人眼中露出喜色。

    然后杨逍当即道:

    赵玄点了点头,不再多说什么。明教,还不敢违逆自己。

    今日他们之所以不会为正道所灭,也是因为大秦。如若他们敢不尊,灭了即可。

    这时。

    一个暗士快步走到了殿中。正是黑冰台的杨过。

    只不过黑冰台暗士身份皆机密,声音转变,样貌也不会视人。

    赵玄微微一笑。

    在当日元庭伪装明教设伏正道时,赵玄就已经将正道宗门视为棋子,如今助力正道宗门逃离,可不是好心,而是让他们与元庭相对,同样,也是尽可能的乱元。

    光明顶下。

    「这些正道早有防备,而且刚刚暗中出手之人是两个大宗师。「邀月一脸严肃的道。

    「除了当日的秦殿下,再无其他可能。「赵敏眼中也涌现了一种不甘。

    邀月一脸感慨的道。

    听到邀月这一分析,赵敏的脸色却忽然的变白了。她似乎也想到了再过不久后,元国会面对怎样的情形。

    如今秦本就对元动兵,边境防守节节失利,短短数月,边境数十座城池都已经沦陷在秦之掌控,如今内忧将临,到时候他们元国就真的要沦入不复之地了。

    「大师父,我大元还有其他的出路吗「赵敏将求助的目光看向了邀月。

    「除非秦在辽国或者吐蕃失利,否则元灭便是定局。「邀月看了一眼,十分肯定的道。

    大秦用的策略,不单单是利用明教和正道宗门,最根本还是在绝对的军力下,大军进攻,又在元国内部给元庭带来内乱。

    除非大秦整体失利,要不然,绝无可能改变。

    听到此话。

    怜星看了自己jiejie一眼,面带犹豫,但没有出声。

    邀月缓缓的开口道。

    说完。

    给怜星打了一个眼色,直接凌空而起,竟然向着光明顶上飞去。见此一幕。

    赵敏想要开口挽留,却又不能开口。

    她是一个聪明人,自然明白邀月说的都是真的。

    而且一开始的时候,移花宫也仅仅是与元庭合作,她之所以会拜入移花宫门下,也是为两方牵线罢了。

    如今元国已有覆灭之景,移花宫自然不会为了元庭去冒着灭门的风险。

    一个手下走到了赵敏的身边,恭敬问道。

    「父王如今也要出征了,必须要与他商议一番。「赵敏叹了一口气,有着一种挫败感。

    明教大殿外。

    大殿外忽然响起了一声低喝。

    一个女子的声音响起。随之。

    一道真气震出,将紧闭的殿门打开,那些值守的明教弟子被直接击退。

    大殿内明教之人纷纷看了过来,一脸诧异不解。倒是赵玄,此刻却若有所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