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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黑瞎子(7000字) (第2/3页)
衣戴上一副黑眼镜,一路火花带闪电的就到了京城。 “杜爷,您这行头可以啊。” “年轻人嘛,必须跟实时代嘅潮流的嘛。”说着,杜绍轩拿出茶杯喝了一口枸杞水,道“可以啊老金,这都有车了。” 大金牙亲自给杜绍轩开了门,道:“一般一般,必须跟实时代嘅潮流嘛!” 上了车,杜绍轩道:“老胡他们的,你没告诉他们我来了?” 大金牙道:“他们堕落了,背叛了歌名投向资本主义的怀抱,跟着shirley扬去老m了。” 杜绍轩挑挑眉毛道:“他们不够意思啊,也没告诉我一声,就这么滚了?” 老金道:“shirley扬那边出了点事儿,走的比较急,托我和你说一声的,我这还没说,您就先提了。” “shirley扬出事儿?她不是一直在国内吗?能出什么事儿?” “好像是她父亲的事儿。” “她爹还没死呐?” “不是,杜爷,您说这话是……” “口误,她爹不是因为找精绝古城失踪了么?怎么又冒出来了?” 大金牙这次无语了,道:“这别问我啊,我知道的还没你知道的多呢。” 后边又扯了几句闲话,大金牙磕磕绊绊的把车开到了目的地,一个叫某某某的小区。 他这边刚下了车,几个人已经在门口等着了。 经过大金牙的介绍,一个中年男人叫霍山是这次的主事儿人。 看来这人不一般,霍家是女人当家的,这个男的能主事儿,也可以了,当然,也可能是霍家不看重这事儿。 大金牙就认识霍山,把杜绍轩介绍给霍山后,霍山倒挺给老金面子的,和杜绍轩握了握手,没有试探的意思,就是握手,然后感谢了老金一番。 似乎还怕老金因为他也带了人而有想法,这霍山还专门和老金说了一声,说他身后的几个人是他们家当家的找的人。 别把霍家想的太厉害,后来有钱了确实可以,但现在,也就那么回事儿,还真得给老金面子。 老金在京城古董行当很可以的,关系硬的很,不仅老金,【鬼吹灯】主角团其实都不一般,像胖子,他爹是南边的某个军区的司令,只是前些年受到冲击,没扛过去。 老胡呢,他爹胡云瑄是读书人知识分子,早年间投奔了圣地,后来参军在淮海战役时就是三野六纵的团长了,接着六纵又参加了渡江战役,老胡出生时他爹就是某军区师一级的首长了。 关键是老胡他父母都还活着,已经重新参加工作了,想想,老胡在南边打仗时违抗军令下令杀俘,最后也就被弄出了部队,以复员的名义弄走的,还发了复员费。 人老胡是正儿八经的高干子弟。 shirley扬,鹧鸪哨的外孙女,这不说,他爹有钱啊,就去趟精绝古城,花了多少万美金? 扯远了,说回现在,杜绍轩穿着大风衣带着大墨镜来了,霍山队伍里有个鹤立鸡群,脸上一直带着怪笑的男人就一直盯着杜绍轩看。 等霍山感谢完老金带着人往小区走的时候,这个脸上带着怪笑的男人有些自来熟的靠近杜绍轩,笑道:“你的造型很别致啊,阴天戴着黑眼镜,有格调,认识一下,我姓齐叫我老齐就行。” 杜绍轩也笑了,道:“我除了脸上戴着的这个还有四副眼镜,要不要送你一个?” 老齐低头摇摇头,道:“不戴,它会盖住我的脸,这辈子都不会戴的。” 嗯,杜绍轩道:“真的?墨镜这么好看,你真不戴?” 老齐坚定道:“肯定不戴。” 杜绍轩道:“那打个赌吧,有兴趣吗?” “打赌我喜欢你说打什么赌吧。” 杜绍轩笑眯眯的道:“我觉得墨镜这种东西太好了,你未来肯定会喜欢上的,咱们就赌墨镜,以后你要是喜欢上了墨镜,算我赢,没喜欢上算你赢。怎么样?” 老齐笑道:“你这是想送我东西不好意思直接送?” 杜绍轩继续笑眯眯的道:“赌不赌?” 老齐笑道:“标准呢?” 杜绍轩笑眯眯道:“你哪一天喜欢墨镜喜欢的一直戴着不肯摘下来就是我赢,要是到不了这种地步,都算我输怎么样?” 老齐的怪笑变成了笑,道:“赌注。” 杜绍轩笑的更好看了,道:“输者答应赢者一件事儿,君子约定,赌不赌?” 老齐的笑容又变成怪笑,道:“赌啊,我沾光的事儿为什么不赌?来,拉个勾击个掌。” 喜提黑眼镜一只。 黑瞎子现在还没戴眼镜,关于他的眼睛问题,各种说法都有,首先黑瞎子长寿,所以有说他进过青铜门获得了长寿体质的同时也染上了眼嫉。 这种说法杜绍轩觉得不靠谱,因为黑瞎子的眼睛是有一定概率痊愈的,用那什么和什么有可能治愈黑瞎子的眼睛,如果他的眼嫉来自于青铜门内的终极的话,应该不会有治愈的可能的。 还有说法是黑瞎子的眼睛是在这次的案子中出的问题。 杜绍轩更偏向于这种说法。 当然,即便是黑瞎子真的进过青铜门,眼嫉也是因为看到终极的话,也无所谓。 看外表,黑瞎子于印象中的年纪差不多了,再按时间推算,他应该已经拥有长寿体质了,所以,只要在这次案子中不乱插手,他和黑瞎子这个赌怎么可能输的嘛! 说话间,一行人在霍山的带领下到了小区内的一个独栋楼房内。 楼房不高,这年头还没有多少高楼大厦,具体层数没意义,整个楼都被烧的黑漆漆的了。 但是,根据法医给的报告,这次一共死了十四个人,其中有十三个是男的,死在了楼内,死因是淹死的。尸体还被摆放在13个不同的房间里,在平面图上形成了一个奇怪的鱼形图案。 而剩下的那具尸体是个女的,死在了天台上,尸体却是站着的。 并且,解剖发现,这十三个男人的眼睛都有不同程度的病变。 杜绍轩接过霍山给的报告后,随意瞥了一眼就把视线放在了这栋楼的一楼,本能之眼下,一个古代打扮的女人浑身缭绕着黑烟在冲着他嘶吼。 然后,一股黑气猛然冲着杜绍轩的双眼冲了过来。 下一刻杜绍轩立刻把裹在风衣里的直刀拔出来横在了眼前。 虽然杜绍轩觉得这黑烟奈何不了他的眼睛,但是,没必要作死的自己去试对不对?他有夜眼,本来就能在黑暗中视物,万一变成了“黑瞎子”岂不是亏得很? 黑瞎子的眼睛问题怎么说呢,有得有失,从纯功利角度考虑,得大于失,白天能带墨镜,但是常年盗墓的,能在黑暗中看清东西是很大的一个优势。 况且,黑瞎子得了眼嫉,不是还能治么,不能治也无所谓,举报他一把就知道怎么回事儿了,那时候肯定有解决办法的。 杜绍轩突然拔刀,让其他人吓了一跳,老齐带着怪笑,道:“这是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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