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二七六章 梅殷:都退开,我不想活了!我要再次死谏了! (第2/4页)
,站在同一处战线上。 至少在对付梅殷这家伙的时候是如此。 绝对不会有任何的懈怠。 甚至要比自己还积极。 好!好!如此也好。 梅殷那狗东西,也不知死活! 真以为他成了皇帝的女婿之后,就可以随心所欲了,可以不把别人给放在眼里了? 怎么可能! 发现红薯的功劳,看起来不小,但是却终究不是在战场之上,真刀真枪拼杀出来的功劳。 梅殷这样狂妄的小辈,和朱亮祖这等一刀一枪,从那段岁月里过来的人相比还是差远了。 就让梅殷这狗东西狂吧! 总有一天,他会倒霉! 如此想着,心情倒是变好了不少。 同时望向梅殷的目光,也变得更冷了。 带着一些嘲弄。 “行了!行了,别吃了!” 朱元璋看不下去了,又一次出声对朱亮祖进行劝阻。 但朱亮祖却置若罔闻。 双手并用,速度飞快的朝着嘴里面扒拉。 别人一开始,都以为朱亮祖哪怕是真的吃牛粪,也只是吃上一些,就会结束。 象征性的履行赌约也就是了。 可哪能想到,最终结果居然是朱亮祖,真把这两泡牛粪给吃了。 不得不让人感慨,他真是个狠人! 这朱亮祖不愧是武将出身,食量就是大! 没一会儿功夫,李景隆和燕王朱棣两人,所弄过来的这两泡牛粪,已经被朱亮祖给吃了个七七八八。 朱亮祖用红的似乎可以滴出血来的眸子,看着梅殷道: “我已经履行赌约了!” 梅殷在到朱亮祖抬头,与自己说话时,立刻往后退了三四步。 不是说怕朱亮祖这个时候,大受刺激之下,会突然动手,暴起伤人,对他下死手。 而是说朱亮祖现在的这个样子,实在是太磕碜了。 他怕恶心到自己。 “永嘉侯,愿赌服输,不赖账,是个汉子!佩服!” 梅殷对着朱亮祖竖起了大拇指,提高声音说道。 他在说这些话时,感情很是饱满,没有任何的虚情假意。 所说的都是真的,他是真的很佩服。 话说,梅殷一般情况下不喜欢与人打赌。 若是没有十足的必胜把握,哪怕是别人先开了口,他也绝对不会弄这样的赌约去和别人赌。 而且,就算是真的一不小心输掉了,想要让他履行这样的赌约,那是不可能的。 必然会想方设法的把赌约给赖掉。 别人嘲笑就嘲笑嘛。 嘲笑一下,又长不到身上去。 今后,还可以用别的办法来翻盘。 但这牛粪如果是真吃的话,可就真吃到嘴里面了。 二者之间差距很大。 这点梅殷还是能分清的。 朱亮祖血红的双目,盯着梅殷好一会儿后,才终于忍住了杀人的心思。 梅殷注视着朱亮祖,哪怕朱亮祖武艺超群,乃是战场上杀出来的有名的将领。 但是真的动起手来了,也绝对不是自己的对手。 这么长时间以来,自己在双水村这边种地喂猪,可不是白种的。 触发过多次的喂猪就能变强。 只不过是很少获得技能之类的一些相关奖励。 更多的一些,是力量速度等方面的加持。 到这个时候,梅殷看起来身子不算太强壮。 但是比起力气这些的话,就连秦王朱樉这等这种大块头,天生神力的人都比不过。 “陛下,臣身体有些不适,这就先行告退了。” 朱亮祖的目光,从梅殷的身上收了回来。 对着朱元璋行礼。 朱元璋闻言点了点头,同意了朱亮祖的话。 发生了这样的事儿,朱亮祖也没有脸再继续在这里待下去了。 待在这里他是浑身难受。 朱元璋道:“那你便回去吧,好好的休养。 要不要咱派一些亲卫,护送你回去?” 朱亮祖谢恩之后,摇了摇头表示不用了。 朱暹搀扶着朱亮祖,往回走。 一双眼也一样满是血红。 往前走了几步,忍不住回头双目死死的盯着了梅殷。 梅殷站在这里,云淡风轻。 目光毫不避讳的与其对视。 朱暹冷冷的看了梅殷几眼之后,终究还是没有说别的什么话。 搀扶着他爹,继续往前走,就此离去。 但是个人都知道,梅殷和朱亮祖他们之间的梁子,是彻底的结下来了。 朱亮祖往前走出了大约五六十丈的距离之后,便在那里呕吐起来。 吐了个昏天黑地,胆汁都吐出来了。 吐了之后,接过他儿子朱暹弄来的水葫芦,一个劲儿的在那里漱口。 但是怎么说呢……哪怕是这个时候吐出来了,那意义也完全不同。 他就是当众吃了下去。 好一会儿,他才缓过劲儿了来。 继续向前走。 但是那双血红的眸子,却散发着冷幽幽的寒光,杀气四溢! 显然已经是彻底的恼上了梅殷。 梅殷要知道,经过了这次的事后,会被朱亮祖给彻底的恼上。 但是并不太在意。 一个人活在世上,不可能让所有的人都说你好。 必然会被人议论纷纷。 这朱亮祖今天纯粹是他自找的,怨不得别人。 他今后若是老实也就算了。 若是不老实,那他这边也并非没有办法进行应对。 真以为自己就在这里种地喂猪,就只会种地喂猪了吗? “走了,走了,回去!” 站在这里,目送朱亮祖离开之后,朱元璋出声向文武群臣招呼。 众人闻言,纷纷随着他往双水村而去。 “二妹夫,要小心了,朱亮祖这次,看来是彻底的恨死你了。 这个结,今后别想解开。 朱亮祖为人本身就有些小心眼儿,还很狂妄。 这次的事儿,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说不得便会对二妹夫动手。 今后还是需要注意一点才好。” 往回走的过程里,太子朱标凑了过来,望着梅殷小声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