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1396章 :烤rou的味道 (第2/2页)
“尝尝我烤的rou味道怎么样?” 漠北北递过了一根树枝,上面串着一片兔rou。 张翼下意识的接过来,举到嘴边张嘴时,脑海里就升上刚才她的腿子被烤的一幕了,再也无法控制住恶心,低头吐了起来。 片刻后,才是小良家死了老公时,才会发出的大哭,撕心裂肺的,随风传出很远,铁石人听了都会伤心落泪。 陆宁听不到。 他距离张翼足足有数千公里之遥,不过却在面临同样的事情:烤rou。 他烤的是野狼rou。 都说野狼是国家保护动物,谁要是擅自捕杀,就会面临坐牢的危险,不过这并不代表着有野狼试图吃人时,人不能打死它,还得四仰八叉的躺在那儿,最好是再往身上刷点调料,恭请野狼大爷进餐。 其实烤rou也不一定非得用调料,只要有盐就行。 当然了,再来点孜然粉啊,辣椒粉的就更好了,不过当前环境恶劣,还是能凑合就凑合吧,在千里无人烟的荒漠中要求太高了,会遭雷劈的。 野狼好像从来都是成群结队的,尤其是在它们自己兄弟变成烤rou后,肯定不会就此离开,只会用夹杂着哀哀的嚎叫,呼唤远方的同伴来共襄盛举,商量下该怎么吃掉那个家伙,才能对得起牺牲的兄弟。 陆宁要想杀一只野狼很简单,甚至三五只也不是问题。 不过,如果当野狼成群,数量多达数十甚至上百只时,他的本事再大,也难逃狼嘴的,为此毛驴很担心,听到狼嚎的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多时,不安的从地上爬起来,锥锥的叫着,围着篝火乱转。
也就是毛驴吧,如果换成别的狗子,这会儿嗅到狼群即将来临时的气息,早就吓的夹着尾巴没命鼠窜了。 “别怕,咱们会没事的。” 陆宁拍了拍毛驴的屁股,示意它安静点后,把放在旁边地上的长刀,横放在了膝盖上。 这是张翼五阿哥的那把长刀,委托水暗影带来唐王,送给陆宁。 陆宁没客气。 他很清楚手里拥有这样一把刀,要比拎着AK-47还要管用的多:子弹有用尽了的时候,但长刀却不会消失,只要保持一定的体力,拿刀杀人是没问题的。 陆宁膝盖上的长刀,让毛驴安心了不少,趴在那儿继续啃它的rou骨头。 天,渐渐的亮了,能让陆宁清晰看到数百米外的沙丘上,站了至少四十只成年野狼,领头的那一只体型格外高大,强壮,一看就是狼王,就是瘦的厉害。 沙漠上的食物少的可怜,近期来沙漠探险的傻瓜蛋也越来越少,狼王上次在饱餐一顿时,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呢。 罗布泊在唐王的大西北,时间差估计在一到两小时之间,这边天刚亮了时,那边的太阳应该是老高了。 陆宁昨天下午还在唐王,今天就出现在了数千公里之外的罗布泊内,这都得感谢燕家,早早的就为他准备好了军用专机,还有一辆勇士悍马车。 那辆悍马车,也是陆宁不惧狼群的最大依仗,那可是防弹的,不但防弹,车子四周还都有防盗窗似的钢筋,野狼的牙齿再锋利,也咬不断钢筋的。 对这辆车,陆宁很满意。 不过他没打算在狼群缓缓逼近时,迅速上车驾车逃窜。 就算是必须得那样做,他也会调头向外跑,而不是傻乎乎的向前开:车子跑得再快,在沙漠中也甩不开狼群的,它们有足够的耐心跟在车子后面,耗尽车子的燃料,把人活生生困死在车里。 野狼在捕杀猎物时,有着让人类都惊讶的能力。 据说,早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时,一群野狼就把一辆坚固程度不输给陆宁这辆悍马车的境外探险车,困死在了沙漠中。 四个探险队员以为,他们足够能撑到野狼饿的受不了离开,因为车上载有能供他们这伙人吃三个月的食物。 但他们万万没想到,野狼是不会跟他们傻靠下去的,而是在沙漠上狂奔小半天后扑到车窗上,把翻腾在胃里的酸水吐洒在车窗铁条上--胃酸的腐蚀性,相比起硫酸来说小的很可怜,但却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据后来赶去营救那个探险队的记载,四个探险队员仅仅坚持了不到二十天,防护车窗玻璃的铁条,就被野狼的胃酸给腐蚀了大半,再用牙齿硬生生的咬开,拿脑袋撞碎了玻璃。 营救人员赶到时,只剩下那辆车,与四个难以下咽的头盖骨了。 陆宁也早就听说过这件事,所以他从来都不会小看野狼的智慧,在毛驴实在控制不恐惧,锥锥叫着那嘴叼着他裤脚往车子上拖拉时,才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唉,看来我算错了--” 话音未落,远处沙丘后面忽然传来了枪声,正在准备发起攻击的狼群,立即受惊纷纷回头看去,就看到一辆车呼啸着冲上了沙丘。 车窗开着,有人探出半截身子,正用冲锋枪扫射狼群。 本书来自htt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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