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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护送 (第1/2页)
而是一眼挑中,看上去最穷凶极恶的大个子。 余颖选择他,出于两点考虑。 其一,他本身就是身高马大的块头,胳膊上肱二头肌、肱三头肌、三角肌都在隆起,可见手臂上的力量不小。 这一点,让他无惧其他男人的近身攻击。 而且,他的神态上无惧那几个缠着她们的人。 这一点很重要,是余颖选择他的出租车的第二个理由。 那人并不畏惧那些人,这说明他有自己的底牌。 这样好,不会被她们连累,丢了性命。 的确有人做了好事,就被杀掉。 因为做好事的人,在某些人看来是多管闲事,碍了他们的路。 于是,就会有人出手弄死做好事的人。 这是教训其他人,不要做自己不应该做的事情。 就这样,池鱼就被弄死。 就比如刚才机场的事情,如果那个司机不够强大,今天还好好地活着,开车载客,明天却说不定已经变成臭水沟边的死尸。 但要是所谓的池鱼,不是咸鱼,而是一条大白鲨的话,应该就没有人敢做得太过分。 甚至余颖观察出来,大个子不在乎的神态里,还带着几分嘲讽。 不过,他显然在袖手旁观。 客人要是想要坐车,他会载客。 拒载什么是不存在的。 但让他自己来拉客,应该也做不到。 要是不行,就等下一趟飞机上的旅客。 就这样,大个子才会不怎么太在意,带着几分看热闹的心情。 听完余颖所说的这两个原因后,阿俏一脸的佩服,其实这两个原因,她就一个没有想过。 “aunt,你是不是早就感觉出不对?” “是的。”余颖点头。 那些早早带着客人走掉的司机,在经过几人身边的时候,身体上肢体语言里,不自觉地带着几分警惕。 这都表示,他们惧怕着围着她们的司机。 那么,余颖就知道那些人,绝对不是那种安善良民。 真正的安善良民,都已经早早跑掉。 那么,怎么去市区? 这就成了问题。 余颖打定主意,要是不行,就给总领事馆打电话。 还没有打的时候,就发现大个子。 在余颖提出要坐他的车时,那人表情上没有什么大变化。 而阿俏有些怀疑的时候,他的眼神根本就不看阿俏,而是对准余颖。 和余颖对视的时候,他的眼神并没有什么游离不定。 彼此的对视,都在称量对方的份量。 最后,余颖坚持了自己的选择。 同样的,那人也知道余颖不是普通人。 于是,在最后的时候,才会一个给了不少美钞,一个给了名片。 等于是表明,相互合作很满意。 有事情的话,就会联系。 当然关于这一点,余颖是没有告知阿俏的。 此外,余颖在来之前,就特意从网上找到一些有用的东西,准备到了这里,就武装一下自己。 身边没有武器的话,实在是不安心。 在国内是不需要,但出国之后,就是另外的情况。 余颖直接就找到联系人,拿到东西。 然后,就随身带好。 当然阿俏并没有看出来,她也正忙着,忙着在网上补充自己的衣物。 这一次偷跑出来的时候,她就带了一个小包。 换洗的衣服就没有带。 幸亏有信用卡,要不然寸步难行。 现在的她,松弛下来之后,自然是要订些衣服。 再不换,身上的衣服就要臭了。 等阿俏弄好之后,余颖说“阿俏,你这一次回去后,可不要再像这一次,随意跑出来,这世上比你想象中还要黑暗的地方也有。” “嗯嗯,我现在后悔了,那么你会一块回去吗?”阿俏说。 “我还有事,现不走,阿俏。”余颖说。 阿俏有些失落,她在心里希望余颖能和她一起走。 余颖当然不行,她的事情还没有办好吧,不办好怎么走? 而且要争取一次办好,才对。 很快的,阿俏家里派来一队人马来接孩子。 毕竟在听说过情况之后,他们感觉要是派一个人来的话,绝对是送羊入虎口。 而余颖送走了阿俏之后,开始行动。 于是,她联系了那个出租车司机墨士,准备见面。 说起来能在一个组织下全身而退的人,也绝对不是一个善茬。 而她现在也没有打算,和一个乖宝宝合作,因为乖宝宝遇到那种危险事情,只会是死的下场。 很快,两个人就见面了。 约在蒂纳的一家风味餐厅里,两人一前一后到达。 然后两个人都检验了一下,没有什么监听、监视的东西。 坐下后,余颖先点了一些吃的。 而墨士早就在吃。 “墨士,我想问一下,你们接不接监视的业务?只是监视。”余颖问。 说完,她开始吃着本地特有的小吃。 “” 墨士打量了余颖一下,看上去一个平常的女人。 当然应该是有钱,根据他们从华国查出来的资料,这位是一位实业家,有着一定的社会地位。 现代社会里,能主要是依靠自己的力量,成为一位合格的实业家,是令人尊敬的。 说明这位的决断力,不比男人差。 那么她想要交付的任务,只怕也有一定的危险性。 不过,挣钱本来就是有危险性的。 当然他没有马上同意,毕竟有时候会要讲价的。 终于他开口道“也不是不可以。” 坐在那里的他,身体的肌rou隆起,看上去一副只长肌rou,不长脑子的感觉。 其实,并不是。 他的头脑很敏锐。 他能感觉出来余颖不是一个普通人,普通人不会再一开始的时候,就会选择他开的车。 “不过,要好好谈谈价格。” “可以,这世上明码标价就好,那么你说说你们的心理价位。”余颖问。 墨士看了一眼余颖,这是个女的吧? 据他所知,女人做事的时候,都是思量再思量。 要是买个衣服,女人能把整条街都逛一遍,然后再回第一家,买自己看中的东西。 或者是买买买,毫无节制,恨不得把好东西都买回家。 只是回到家后,就把大把大把花了不少钱买来的东西扔到一边。 最终不见得穿出来,等于白买。 可是下一次去血拼的时候,她们还是会这样做。 所以在墨士心里,对女性的印象,更多是那种对买东西的狂热上。 而今天这位,显然和那些喜欢买买买的,根本就不一样。 听了自己的问话,没有什么迟疑,直接就提出来自己意见,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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