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穹之上_关于杀妖令
首页
字体:
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关于杀妖令 (第1/1页)
天恩浩荡,皇台堡众接旨! 杀妖令:三日时间,每人至少带回来一颗妖头,被杀之妖境界须高于自身三倍,否则无效。成功者,各有封赏。 这是圣旨的原文,请注意写的是“每人”至少带回一颗妖头。 所以妖族不在这个范围内,牠们是被猎杀的一方,同样被卷入圣旨中罢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相关推荐:
妲己的诅咒
、
网游三国之建城为王
、
大明:我,开国王爷,带头反对分封制
、
我的忠犬男友
、
灵异总署
、
青春失乐园
、
逆天改命
、
我是赢家
、
宝塔镇
、
我真不是邪神啊
、
我是命定的灭世者
、
覆道
、
龙皇兽神
、
斗罗天使荣光
、
超神大脑系统
、
掌中大世界
、
三度红装嫁仙君
、
虚拟神格
、
逝水三十年
、
这个兵王有点冷